饮酒驾驶和醉酒驾驶的标准及处罚

2026-01-29 22:01:13 7202

一、饮酒驾驶和醉酒驾驶的标准及处罚

饮酒驾驶和醉酒驾驶以血液酒精含量为判定标准。饮酒驾驶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/100ml、小于80mg/100ml的驾驶行为;醉酒驾驶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/100ml的驾驶行为。

处罚方面,饮酒驾驶的处罚如下:一是饮酒后驾驶机动车,处暂扣驾驶证,并处一定数额罚款;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,处拘留,吊销驾驶证,并处罚款。二是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,处拘留,吊销驾驶证,罚款,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。

醉酒驾驶的处罚为:醉酒驾驶机动车,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,吊销驾驶证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,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。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,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,吊销驾驶证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,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,重新取得驾驶证后,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。此外,饮酒或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,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,吊销驾驶证,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。

二、饮酒驾车和醉酒驾车处罚标准

饮酒驾车和醉酒驾车的处罚标准不同。

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/100ml,小于80mg/100ml的驾驶行为。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,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,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。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,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,处十日以下拘留,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,吊销机动车驾驶证。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,处十五日拘留,并处五千元罚款,吊销机动车驾驶证,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。

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/100ml的驾驶行为。醉酒驾驶机动车的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,吊销机动车驾驶证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,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。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,吊销机动车驾驶证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,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,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,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。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,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,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,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。

三、有酒驾前科又醉驾可以不起诉吗

有酒驾前科又醉驾,一般情况下很难不起诉,但存在特殊情形也有不起诉的可能。

根据法律规定,醉酒驾驶机动车构成危险驾驶罪。有酒驾前科又醉驾,属于屡犯,反映出其主观危险性和再犯可能性相对较大,司法机关通常会从严处理。一般而言,此类情形会被认为不符合相对不起诉中“犯罪情节轻微”的条件,大概率会提起公诉。

不过,如果存在一些特殊情况,比如犯罪嫌疑人具有自首、立功等法定从轻、减轻情节,犯罪情节确实很轻微,危害不大,或者有证据证明其醉驾是因突发、紧急且合理的事由,如为了送急症病人就医等,并且未造成任何实际危害后果,在综合考量各种因素后,依据《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,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。但这种情况极为少见,需司法机关结合具体案情全面、严格审查判断。

以上是关于饮酒驾驶和醉酒驾驶的标准及处罚的相关回答,遇到相似问题不要慌,点击咨询快速找到专业、合适的律师,深度沟通法律需求,快速获得解答!